用户协议

深圳市超神互娱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我司""甲方")在此特别提醒用户(下称"""乙方" )仔细阅读本《用户协议》中的各个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免除或者限制我司责任、对用户权利进行限制以及约定争议解决方式、司法管辖的条款。
请您仔 细阅读本《用户协议》( 未成年人应当在其法定监护人陪同下阅读),并选择接受或者不接受本《用户协议》。除非您同意并接受本《用户协议》中的所有条款,否则您无权接收、下载、安装、启动、升级、登录、显示、运行、截屏本产品,亦无权使用该游戏软件的某项功能或某一部分 或者以其他的方式使用该游戏软件。您接收、下载、安装、启动、升级、登录、显示、运行、截屏本产品,或者使用该游戏软件的某项功能、某一部分,或者以其他的方式使用该游戏软件的行为,即视为您同意并接受本《用户协议》,愿意接受本《用户协议》所有条款的约束。
本《用户协议》条款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
律、行政法规。如双方就本用户协议条款以及公司相关规定的内容和执行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有权向我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用户协议》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是文化部根据《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文化部令第49)制定的《网络游戏服务格式化协议必备条款》,第二部分是我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拟定的网络游戏用户协议条款
内容如下:
根据《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 文化部令第49),文化部制定《网络游戏服务格式化协议必备条款》。甲方为网络游戏运营企业,乙方为网络游戏用户。

1.
账号注册
1.1乙方承诺以其真实身份注册成为甲方的用户,并保证所提供的个人身份资料信息真实、完整、有效,依据法律规定和必备条款约定对所提供的信息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乙方以其真实身份注册成为甲方用户后,需要修改所提供的个人身份资料信息的,甲方应当及时、有效地为其提供该项服务。

2.
用户账号使用与保管
2.1根据必备条款的约定,甲方有权审查乙方注册所提供的身份信息是否真实、有效,并应积极地采取技术与管理等合理措施保障用户账号的安全、有效;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其账号及密码,并正确、安全地使用其账号及密码。任何一方未尽上述义务导致账号密码遗失、账号被盗等情形而给乙方和他人的民事权利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2.2乙方对登录后所持账号产生的行为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责任。
2.3乙方发现其账号或密码被他人非法使用或有使用异常的情况的,应及时根据甲方公布的处理方式通知甲方,并有权通知甲方采取措施暂停该账号的登录和使用。
2.4甲方根据乙方的通知采取措施暂停乙方账号的登录和使用的,甲方应当要求乙方提供并核实与其注册身份信息相一致的个人有效身份信息。
2.4.1甲方核实乙方所提供的个人有效身份信息与所注册的身份信息相一致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暂停乙方账号的登录和使用。
2.4.2甲方违反2.4.1款项的约定,未及时采取措施暂停乙方账号的登录和使用,因此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2.4.3乙方没有提供其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乙方提供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所注册的身份信息不一致的,甲方有权拒绝乙方上述请求。
2.5乙方为了维护其合法权益,向甲方提供与所注册的身份信息相一致的个人有效身份信息时,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账号注册人证明、原始注册信息等必要的协助和支持,并根据需要向有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提供相关证据信息资料。

3.
服务的中止与终止
3.1乙方有发布违法信息、严重违背社会公德、以及其他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行为,甲方应当立即终止对乙方提供服务。
3.2乙方在接受甲方服务时实施不正当行为的,甲方有权终止对乙方提供服务。该不正当行为的具体情形应当在本协议中有明确约定或属于甲方事先明确告知的应被终止服务的禁止性行为,否则,甲方不得终止对乙方提供服务。
3.3乙方提供虚假注册身份信息,或实施违反本协议的行为,甲方有权中止对乙方提供全部或部分服务;甲方采取中止措施应当通知乙方并告知中止期间,中止期间应该是合理的,中止期间届满甲方应当及时恢复对乙方的服务。
3.4甲方 根据本条约定中止或终止对乙方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的,甲方应负举证责任。

4.
用户信息保护
4.1甲方要求乙方提供与其个人身份有关的信息资料时,应当事先以明确而易见的方式向乙方公开其隐私权保护政策和个人信息利用政策,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乙方的个人信息资料的安全。
4.2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公开或共享乙方注册资料中的姓名、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号码、联系方式、家庭住址等个人身份信息,但下列情况除外: 
4.2.1乙方或乙方监护人授权甲方披露的;
4.2.2有关法律要求甲方披露的;
4.2.3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基于法定程序要求甲方提供的;
4.2.4甲方为了维护自己合法权益而向乙方提起诉讼或者仲裁时;
4.2.5应乙方监护人的合法要求而提供乙方个人身份信息时。

5.
名词解释
本《用户协议》的第二大部分中所用到的下列专有名词,均采用如下解释:
5.1《用户协议》,指当前的您与我司订立的,关于您在使用和享受我司向您提供的产品及服务的过程中,所享有的权利和所负有的义务的软件许可及用户协议。
5.2用户或您,又称玩家,即指使用和享受本产品及服务的自然人,在《文化部网络游戏服务格式化协议必备条款》当中又被称为乙方,是本《用户协议》的一方合同当事人。
5.3软件要素作品,指从游戏软件当中分离出来的可以单独使用的单个作品的统称,是该游戏软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其中的:
(1)电子文档、文字、资料库、图片、图表、图饰、图示、照片、程序、音乐、舞蹈、色彩、版面框架、界面设计;
(2)可以单独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的电脑程序、美术图片、文字内容、音乐、歌曲以及舞蹈等内容(又被分别称之为软件要素程序作品、软件要素美术作品、软件要素文字作品、软件要素音乐作品、软件要素歌曲作品和软件要素舞蹈作品)
5.4游戏数据,指您或其他用户在使用和享受本产品及服务的过程中产生的被服务器软件所即时记录、存储的各种数字、字母、符号和模拟量等的统称,它以电脑语言的形式反映您或其他用户在使用和享受本产品及服务的过程及结果,包括但不限于记录用户使用和享受本产品及服务过程的游戏日志以及游戏安全系统检测并记录下来的安全日志。
5.5游戏衍生品,指以某一游戏软件为原型,通过直接使用、修改、改编或者其他方式,利用该游戏软件或该游戏软件的软件要素作品、LOGO、名称或商标制作出来的物品的统称。
5.6知识产权,指下列任一和全部的知识产权以及其中所有内在的、衍生的或相关的权利:
(1) 规程、设计、发明、发现以及由此已经申请到的和正在申请的专利;
(2)软件、软件要素作品、作品类衍生品、游戏过程衍生品、游戏编辑衍生品及其他作品的著作权、版权以及由其派生的各项权利;
(3)软件、软件要素作品、作品类衍生品、游戏过程衍生品、游戏编辑衍生品及其他作品的名称权、商标权以及其他形式的公司或产品标识所产生的权利。
5.7实名注册,即根据文化部颁布的《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我司要求您使用有效的身份证件实名注册自己的个人信息,从而使得您的个人信息与您在本产品当中使用的游戏帐号之间建立起一一对应的匹配关系。

6.
合同目的
6.1本《用户协议》的合同目的,旨在为我司许可您使用和享受本产品及服务提供合同依据,对您基于本《用户协议》在使用和享受本产品及服务的过程中所享有的权利、所负有的义务进行约定。
6.2本产品的部分功能,并不是通过或者单独通过本产品实现的,而是需要同时使用我司和其合作单位开发或运营的其他软件所实现的互联网服务才能实现。因此,您使用上述这部分功能的行为,不仅仅要受本《用户协议》的约束,亦同时受相应的其他软件许可使用协议或用户协议(以下统称关联协议)的约束。
6.3您在使用和享受本产品及服务的过程中,可能会使用到第三方授权我司使用的软件或知识产权,该等使用必须是第三方授权范围内的、服从本《用户协议》合同目的的使用。您如果需要将其用于本《用户协议》合同目的之外的用途,请您直接与该等第三方联系,并取得其合法授权。

7.
知识产权
7.1本《用户协议》以及下列任何一项作品或资料的所有权及包括著作权在内的全部知识产权均由我司享有,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相关的国际条约以及其他的法律法规保护:
(1)本产品之游戏软件;
(2) 本产品之软件要素作品;
(3) 本产品之游戏数据;
(4) 本产品之游戏过程衍生品、游戏编辑衍生品:
(5)您应我司邀请,为我司提供有关本产品的测试、BUG及外挂跟踪汇报、软文撰写及推广、竞争情报收集等服务的过程中,向我司提交的相应的作品或资料,如游戏测试报告、软文等。
7.2应我司邀请,您提供给我司用于本产品的个人作品之著作权归您单独享有,我司享有无期限的、全球范围内的、不可撤销、完全免费的使用权。该等作品一经您提供给我司,即视为您授予了我司该等使用权,而且我司还可以将该等使用权转让或者转授权给其关联公司或者合作单位。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7.3我司基于本《用户协议》许可您的是您对本产品享有非专有使用权。该等非专有使用权,是您对正在使用的本产品当前版本所享有的非专有使用权。而且,该等非专有使用权是临时的、可撤销的、本《用户协议》约定范围内的使用权。
7.4本《用户协议》没有也不会将本产品的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和出租权等某项或某几项著作权权利、及其他的本《用户协议》未明示的权利许可给您,这些权利(或权能)都为我司单独享有。我司通过本《用户协议》许可您的,只是通过互联网线上使用和享受本产品及服务的权利。

8.
游戏帐号
8.1您对您的帐号、密码、实名注册以及防沉迷登记的个人信息负有保管责任,并就其帐号及密码项下之一切活动负全部责任。您须重视帐号密码和公开邮箱的密码保护。您保证在您的游戏帐号、密码未经授权而被使用、或者发生其他任何安全问题时,立即通知我司。
8.2您充分理解到:为了提高本产品的安全性能,防止您的密码、实名注册以及防沉迷登记的个人信息被他人窃取而导致您无法凭借对应的帐号登录该游戏,我司可能会随时将网络病毒查杀技术、操作系统修复技术、加密技术等有助于提高本产品软件安全性能的硬件或软件运用到本产品当中。即便是如此,并不能免除或者减轻您对帐号及密码等有关资料所负有妥善保管义务。对此,您是完全同意的;您如果不同意,请您与我司联系。
8.3我司一向遵守国家有关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的法律、政策,按照国家颁布的《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开发标准》在本产品当中开发、内置了防沉迷系统。您充分理解到:我司可能会将您的实名注册信息运用于防沉迷系统之中,即我司可能会根据您的实名注册信息判断您是否年满18周岁,从而决定是否对您相应的游戏帐号予以防沉迷限制。对此,您是完全同意的。
8.4在无充足相反证据证明的情况下,用户账户使用权属于注册人。在没有经过我司允许并登记的情况下,用户不得对账户使用权进行买卖、赠与、交换、继承或任何其它形式的交易。用户不得将账号、密码、账号的身份信息等泄漏或提供给他人知悉,也不得将账号出借或转让给他人使用。如因用户自身过错或用户使用工具感染病毒或木马,而导致账号或密码泄漏的,用户应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我司(包括但不限于我司的客服人员等)不会以任何方式询问用户的密码,所以用户不应对任何人泄漏用户的密码,不要多人共享同一个账号,不要安装非法或来路不明的程序。如果用户遗失了密码,我司针对处理此问题之服务保留索取额外费用的权利。

9.
用户行为守则及我司权利
9.1本产品与其他的线上使用的互联网软件一样, 您如果要进行下载、安装、启动、登录、显示和运行,您至少必须自备一台手机,在该手机上安装本产品的客户端软件,并保证其能够通过互联网与本产品的服务器软件进行即时的信息(即电子数据)交互。
9.2您在使用本产品的收费功能时,应当按照我司的要求支付相应的费用。而且,该等权利属于我司的经营自主权,我司保留随时改变经营模式的权利,即保留变更收费的费率标准、收费的软件功能、收费对象及收费时间等权利。同时,我司也保留对本产品进行升级、改版,增加、删除、修改、变更其功能或者变更其游戏规则的权利。您如果不接受该等变更的,应当立即停止使用趣味捕鱼达人;您继续使用趣味捕鱼达人的行为,视为您接受改变后的经营模式。
9.3基于本《用户协议》,您可以:
(1)接收、下载、安装、启动、升级、登录、显示、运行和截屏本产品;
(2)创建本产品角色,设置网名,查阅游戏规则、用户个人资料、游戏对局结果,开设游戏房间、设置游戏参数,使用聊天功能,在游戏中购买、赠送游戏币游戏筹码、游戏道具;
(3)使用本产品上列功能之外的其他的某一项或某几项功能。
9.4您除了可以按照本《用户协议》的约定使用本产品之外,不得进行任何侵犯本产品或其软件要素作品的知识产权的行为,或者侵害线上游戏运行环境和公平性的行为及进行其他的有损于我司或其他用户合法权益的行为。我司也绝对不会允许您从事这些行为,亦有权采取技术措施防止您从事这些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删除或修改本产品上的版权信息,或者伪造ICP/IP地址或者数据包的名称;
(2)进行编译、反编译、反向工程或者以其他方式破解本产品的行为;
(3)进行任何破坏本产品公平性或者其他影响游戏正常秩序的行为,如主动使用外挂或被动刷分、合伙作弊、使用游戏外挂或者其他的作弊软件、利用BUG ( 又叫漏洞或者缺陷)来获得不正当的非法利益,或者利用互联网或其他方式将游戏外挂、作弊软件、BUG公之于众;
(4)利用劫持功能变数名称服务器等技术非法侵入、破坏本产品之服务器软件系统,或者修改、增加、删除、窃取、截留、替换本产品之客户端和服务器软件系统中的数据,或者非法挤占本产品之服务器空间,或者实施其他的使之超负荷运行的行为;
(5)进行任何诸如发布广告、销售商品的商业行为,或者进行任何非法的侵害我司利益的行为,如贩卖我司币、游戏币、游戏道具、外挂或倒币、刷币等;
(6)发表、转发、传播含有谩骂、诅咒、诋毁、攻击、诽谤、骚扰我司或第三方内容的,或者含有封建迷信、淫秽、色情、下流、恐怖、暴力、凶杀、赌博、反动、扇动民族仇恨、危害祖国统一、颠覆国家政权等让人反感、厌恶的内容的非法言论,或者设置含有上述内容的网名、游戏角色名;
(7)在本产品当中进行恶意刷屏、恶意耗时等恶意破坏游戏公共秩序的行为;
(8) 利用本产品故意传播恶意程序或网络病毒,或者利用本产品发表、转发、传播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肖像权、姓名权、名誉权、隐私或其他合法权益的文字、图片、照片、程序、视频、图象和动画等资料,发布假冒本产品官方网站网址或链接。